五原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原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原县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原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建丰农场,县直各部、委、办、局、室、校、中心及人民团体,驻县各单位:
经县委和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五原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12日
五原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2019年启动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十县百乡千村”示范行动创建工作和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为扎实有序推动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从典型示范向面上推开,按时完成三年行动计划阶段性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一湖两海”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相结合、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按照示范县标准要求,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坚持走生态治理、产业振兴和民生改善相结合的路子,为建设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县域范围内所有行政村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比例达到65%,户用厕所粪污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达到65%以上,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到2020年,人居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提升,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三、具体做法
(一)提升村容村貌。一是推进道路硬化。打造“四好”农村公路示范线路15条;农村道路全面实现硬化。加强道路维修和保养工作,对于水泥路面,在冬季及时清扫积雪。二是改善公共环境。以“三清一改”为突破口,以治理“脏、乱、差、散”为重点,全面清理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村内塘沟和农牧业生产废弃物、闲置废弃住宅,切实解决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乱占问题,拆除残垣断壁,整治杆线“蜘蛛网”,加强道路保洁,引导农民群众养成文明生活习惯。三是开展庭院环境整治。全面落实家庭卫生责任制,清理庭院垃圾杂物、改变柴草乱推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粪污随地排放等,拆除危险废旧房屋,激励引导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指导农民利用房前屋后土地,坚持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工则加工,加快发展庭院经济,并与发展休闲旅游、创建文明户等有机结合,助推农民增收。四是加强建筑风貌引导。根据不同的地形地貌,分类确定村住宅的发展方向、建设模式。要突出乡土特色、民族特色,保持传统风貌、乡愁文化,弘扬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决不搞大拆大建、重复建设。五是实施乡村绿化行动。全面推动乡村道路、农田林网、公共空间、庭院等绿化美化。六是深入推进卫生创建工作。2019年,争创国家卫生县,力争自治区卫生示范村比例达到45%以上。
(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梯次推进污水治理。在田园综合体、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乡村旅游区等自然环境敏感的村庄,优先解决污水治理问题,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严禁将处理后不达标或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河道、排干。对人口聚集度较高、集镇周边的村庄,先行开展污水治理;其他地区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二是开展科学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选择处理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庄,鼓励采用集中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城区、乡镇周边的村庄,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集中统一处理。距城镇较远、居住分散、污水不易集中收集、所处区位为非环境敏感的村庄,可采用分散处理方式进行处理。三是加强污水管控。对河流、河塘、沟渠、排水沟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将重点河道、干支流农村污水排放和垃圾整治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纳入河长制管理,明确各级河长监管责任。引导农民树立节水意识,鼓励农村开展生活用水计量收费,减少生活污水源头排放。鼓励采用各种方式,充分使用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加强尾水回收和利用。
(三)推进生活垃圾治理。一是加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处垃圾转运站,在满足垃圾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乡镇、中心村新建5个垃圾转运站。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设施,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集中居住的村,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收集车辆,原则上按户配备垃圾桶,鼓励农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分散居住的村,要结合实际,合理布局和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二是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根据村庄分布、转运距离、经济条件等因素,按照就近原则,可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镇、县处理”的一体化治理模式。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实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是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以解决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坝等为重点,全面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清理村边、路边、水边、田边、树林中的各类露天堆放垃圾,做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滚动销号制度。四是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探索建立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增强农民责任意识。建立村庄保洁员制度,原则上50户以下的村配备1名保洁员,50户以上的按每300人配备1名保洁员。优先安排贫困户从事村庄保洁工作。
(四)开展厕所粪污治理。一是实施“厕所革命”。不同区域示范点,要结合实际,按照节水、节能环保的要求进行户用厕所卫生化、无害化改造,全面实施水冲厕所改造。合理布局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按常住人口每1000人设1座公共厕所,人口密度大的地方可适当增设,选址要远离水源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域。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及旅游集散点,可按相关厕所标准设计,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旅游公厕标准化建设。二是抓好改厕技术支撑。从实际出发,在保证实用性的基础上,积极引进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改厕模式以水冲式无害化污水处理模式(分散式污水处理器)为主,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完整下水道,接入污水排水管网;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宜分户则分户、宜集中则集中原则,合理选择农民接受的改厕模式,降低厕所使用成本,让农民既用得好、又用得起,杜绝“形象工程”。三是推进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先基本实现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推动资源化利用;结合实际,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处理,稳步推进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专业化企业进行改厕及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要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大包大揽,不替农民做主,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
(五)推进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一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动以畜禽粪肥还田为主的利用方式,加大技术指导和服务,引导养殖户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提高精准管理水平,对粪污处理机具敞开补贴,应补尽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年出栏生猪2000头以上、肉牛出栏200头以上、肉鸡出栏4万只以上的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3%。培育第三方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主体,结合农村“厕所革命”,重点解决中小养殖户和散养户粪污处理难题,推动建立粪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机制。二是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粉碎还田和饲料化利用比重。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培育秸秆利用产业化主体,构建政府、企业、农民三方利益联结机制,集成推广一批秸秆收、储、运、用的县域典型模式。三是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和残膜回收利用。严格执行自治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在农药经营单位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每年安排一定回收补贴资金,在乡镇、办事处布设11个农药包装物废弃回收点,规划建设一个2000平米的集中仓储中心,探索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专业处置企业参照危险废物处置的技术标准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全域回收。研究制定地膜污染防治办法,加快标准地膜推广应用,加快可降解地膜生产技术研发,加大棚膜回收利用力度。培育地膜回收市场主体,鼓励探索标准地膜推广应用与回收补贴挂钩机制,试点“谁生产、谁回收”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四是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通过结构调整、地力提升、精准施肥,实现化肥使用量持续负增长。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实现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和标准地膜,推进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提高农村清洁用能比重。通过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改善农村土地水体大气环境。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一是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抓手,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积极整合资金、人力等各种资源,全面建立“437”长效管护机制,即实行政府主导、乡镇监管、村级负责、农民自治的“四级联动”管理模式;坚持城乡规划一体化、执法一体化、环境整治一体化的“三位一体化”管理原则;实行1套机制、1名保洁员、1辆保洁车、1个垃圾收集点、1座公厕、1组垃圾桶、1组场面的“7个1”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村庄长效管理水平。二是坚持农民主体。村庄长效管理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广泛听取和征求农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民建民管的群众参与机制和筹资投劳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三是坚持建管并重。明确设施权属,落实长效管护措施,严防环境整治反弹。各乡镇对辖区内的美丽乡村建设成果负有属地监管责任,要履行好监管责任。四是坚持疏堵结合。长效管理既要制止农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涂乱挂等不卫生、不文明行为,以及其他损害公共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更要支持和倡导讲文明、讲卫生,形成不断化解矛盾、达成共识和工作支持的社会管理氛围。五是坚持多方协同。厘清县、镇、村、组及各相关部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形成推进合力。
(七)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县域城乡村建设规划修编。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实行县域统筹规划,乡镇连片推进,村庄整体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一是科学编制规划。根据村庄人居环境现状兼顾中长期发展需要,编制或修编乡村建设规划,既要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也要注重保护传承优秀农耕文化。做好乡村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衔接,实行多规合一,推进清洁生产、营造绿色生活、发展生态经济,推进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进。二是加强规划管控。各乡镇要抓好农村规划管理。村庄规划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强化村庄房屋建设管控,新建房屋要严格按照村庄规划进行,突出乡村特点和地域特色,严格控制体量和建设风貌。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把手”负责制,县委、政府在认真履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建立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绩考核制度,坚持问题导向,传导责任和压力。各部门要指导督促推进包联村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承担包联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包联责任。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发挥各自优势,整合政策、资金、项目,形成推进合力。各乡镇对辖区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负组织领导、日常监管、督促落实、追责问效等责任。
(二)加强资金保障。充分运用“一事一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增值收益等政策,增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合理整合相关专项资金,提高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资金保障水平。积极创新投入方式,大力引导金融资金投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人居环境治理。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
(三)强化协同配合。农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对厕所粪污、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要分别牵头负责做好年度计划安排、日常调度、督查指导、专业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责、主动担当,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进一步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凝心聚力。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及时报道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村民主体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农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广泛动员农民参与项目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额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