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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2日

    

乌中旗住建局机关党委2025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人:萨仁图雅 发布时间:2026-03-30 点击量:48


根据旗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5年度党费工作总结和2026年度党费核定及收缴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党费收缴工作,着力抓好党费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党费。现将住建局机关党委2025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基本情况

住建局机关党委共有党支部7个,包括在职党员党支部6个,退休党员党支部1个。住建局机关支部共交纳党费9750元、住建局退休支部共交纳党费4044元、园林局支部共交纳党费1680元、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支部共交纳党费9006元、征收局支部共交纳党费912元、自来水厂党支部共交纳党费2400元、执法局党支部共交纳党费3990元。

2025年住建局机关党委党费收缴共计31782元。截止目前,2025年所有党员已全额交纳党费至旗委组织部账户。

二、党费使用基本情况

2025年住建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共支出党费4790元。其中,用于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2790元,用于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2000元。

2025年,房产中心共使用党费9924元,主要用于党支部党建活动的阵地的规范化建设建设相关支出。

三、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住建局党委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共产党员按照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有助于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观念,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对于加强、改进和巩固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住建局党委高度重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要求,使每位党员了解党费的基数、比例等标准,深刻认识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教育党员自觉交纳党费,局党委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做好党费管理工作。

(二)按照严格标准和程序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局党委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核算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比例和数额,并由各党支部告知党员本人,确保各党员均知晓自己每月应交纳党费的具体数额,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以带头交纳党费的模范行动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为便于各党支部开展党费收缴工作,局党委要求各党支部按月收缴党员党费、按季度将党费上缴党委。党委将每年的党费收入严格按照100%的比例全额上缴旗委组织部,无截留、挪动党费现象。

(三)严格规范管理

党费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做到专人做账,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做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二是党费管理。建立党费台账,准确无误的做好每笔党费的收入支出记录;三是党费检查自查。局党委定期对党费的收缴和使用进行检查核对,党费管理人员对每笔党费收支记明细账,经常核对账目,做到账据相符、账款相符。

四、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的意见

在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局党委及基层各级党组织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有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少数基层党组织对个别迟交党费的党员未能及时提出批评教育;个别党员组织观念不强,未能按时上缴党费等。

今后,住建局党委将继续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文件精神,继续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中共乌拉特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