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专题】党务公开的由来和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0] 点击量:1660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对党务公开的认识和实践,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和不断完善的过程。

党务公开的由来

从文本上看,马克思、恩格斯虽没有明确使用过“党务公开”一词,但最早提出了“党内民主”的概念。早在共产主义者同盟初期,他们就强调无产阶级“完全有权把‘民主’一词写在自己的旗帜上”,主张按时召开党的代表大会,让党员有发表意见的机会。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主要缔造者,毛泽东同志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建党思想,很早就意识到民主和监督对于保证实现党的宗旨和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作用。中央苏区时期,党和苏维埃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制度,公开苏维埃的事务,发动人民群众起来监督政府。1945年5月,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同志指出,“大家有意见,有气,就应该打开窗户,让他们把气出完,把意见都说出来”。1962年1月,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同志指出,“不论党内党外,都要有充分的民主生活”,“要真正把问题敞开,让群众讲话,哪怕是骂自己的话,也要让人家讲”。

此后,我们党对党内民主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开始有意识地进行党务公开的理论与实践探索。1980年12月,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各种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改革,要坚定地、有步骤地继续进行。这些改革的总方向,都是为了发扬和保证党内民主,发扬和保证人民民主”。1994年9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全面推进党内民主发展作了新的探索,提出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若干举措。

2003年12月,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这是我们党首次在党内法规中明确提及“公开”,提出了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党务公开”的概念,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进一步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党务公开正式写入党的根本大法。

党务公开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推动下,党务公开逐步走上制度化轨道。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大会修改并通过的党章中再次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

2013年11月,顺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党中央发布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首次提出“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增强党内生活透明度”。至此,《条例》的制定出台提上议事日程。

2014年9月,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党务公开注入了新的内涵。

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使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同时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同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制定修订党内功勋荣誉表彰、党务公开、党员权利保障等方面的条例”,《条例》制定开始驶上快车道。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召开,党务公开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强调,要“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大会闭幕不久,《条例》即印发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党务公开建设沿着制度化轨道迈出了一大步。



来源:《秘书工作》2020年12月18日

作者: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机关党委 梁营